
在2017年的3月中,富亨邨發生了一宗轟動全港的兇殺案,一對同居情侶發生感情爭執,42歲的男方在3月16日中午報警及召喚救護車,警察和救護員到場發現28歲的女方赤裸昏迷在床上,身上有多處瘀傷,送院後證實不治。男方估計有精神或情緒問題,被拘後一度要在青山醫院留醫,其後案件進入審訊程序,期間男方一直被還押。
被告承應襲擊傷人罪 一個月內將刑滿出獄
案件已發生接近一年,2月23日(星期五)再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,控方透露法醫在死者胃部發現大量藥物,相信死者生前受毒品影響,藥物令她窒息,沒有證據顯示男友施襲令女子死亡,故改控男友襲擊傷人罪,男友認罪被判入獄一年。事發至今,由於被告已被還柙了11個月,扣減還柙時期,估計被告徐清龍(42歲)會在一個月內刑滿出獄。
據報導,徐清龍居住在富亨邨亨隆樓數年,育有一對子女,案發前一年,其妻帶著兒女搬離單位,徐之後獨居,直至案中女死者遷入。徐曾在八十年代有強姦案底,又有「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」,俗稱「衰十一」的案底。在今次案件,28歲謝姓女死者,被發現時赤裸躺臥於床上,後腦有被擊傷的傷痕,另外四肢多處也有瘀傷,被告在警誡下稱「佢畀綠帽我戴,仲打我先,我先用螺絲批打佢」。